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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修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增设营商环境规定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9-12-27 浏览次数:

中新网广州12月26日电 (程景伟 任宣)广东省人大常委会12月2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称,新修订的《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表示,中小企业发展主要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用工成本高,转型升级压力大,市场开拓成本高,企业权益易受到侵害等问题。广东根据上位法的规定,从多方面着手对条例进行修订,破解中小企业发展遇到的难题。
据介绍,该条例围绕营商环境、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原条例作了全面修订,并增加了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内容。
记者注意到,该条例针对广东企业反映较大的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增设一章对营商环境作出规定,主要包括公平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审查、优化政务服务、简化商事登记、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明确第三方技术审查时限、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等。
在融资促进方面,该条例规定,广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条例提出,从投资基金、证券融资、供应链金融等多个方面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此外,该条例从政府服务、创业资助、用地支持、规范厂房租售、大型企业扶持等方面规定了创业扶持措施。
条例还要求,广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涉企政策发布平台;规定各级政府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反合同约定。
条例专门设置了“监督检查”一章,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姚德洪表示,该厅将对广东各地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评估的有关情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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