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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公布并集中整治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典型案例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青海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2024-12-10 浏览次数: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监督生态环保的良好氛围,根据青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督管理和问责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24〕24号)中加强宣传引导,公开典型案例的有关要求,现公开发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近期发现的8起生态环境问题典型案例及集中整治情况。各地区各部门要引以为鉴,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的重大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管行业、管生产必须管生态环保”责任,切实把“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作为自觉追求,主动作为、实干担当,注重生态环境问题源头预防,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早防范、早提醒、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事情拖成大事情,小问题酿成大问题,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公布典型案例是聚焦突出问题、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举措。今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督管理和问责的部署,持续公布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生态环保责任不落实、整改整治不力的典型案例,并依法依规查处,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典型案例1

青海省三江集团牧草良种繁殖场有限责任公司防牧沟垃圾乱堆乱倒问题突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地处同德县、泽库县交界处的青海省三江集团牧草良种繁殖场有限责任公司防牧沟内堆存大量生活、建筑垃圾和牲畜尸体,环境综合整治不力,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一、主要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缺失。2022年以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就防牧沟内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多次致函青海省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青海省三江集团牧草良种繁殖场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及时清理整治,加强巡查管护。但企业日常巡查巡护和垃圾收集处置等工作落实不力,不积极、不主动、不配合,致使问题持续反弹,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

(二)部门监管责任缺位。当地长期向防牧沟内随意倾倒、丢弃垃圾。州生态环境部门多次检查均要求做好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工作,但县有关部门监管缺位,未及时全面排查整治,也未建立长效协同管控机制,垃圾问题屡治屡犯。

(三)属地责任落实不够。属地多次接到整改函后未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力度不足。属地有关部门对生态保护宣传不到位,源头防控工作不扎实,致使垃圾问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二、原因分析

在全省上下大力开展城乡垃圾污水等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期间,仍存在防牧沟内堆存大量生活、建筑垃圾和牲畜尸体问题,反映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缺位;属地对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监管不到位,与企业协同环境综合整治不够,宣传教育和监督劝导不足。

同德县对有关乡镇和部门提醒约谈,正在组织清理防牧沟内垃圾,布设监控设施。下一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督导属地和企业健全长效协同管控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加大监督力度,高质效推进问题整改,严防垃圾乱堆乱倒反复发生。

典型案例2

同仁市垃圾污水问题排查整治不力反复多发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同仁市隆务河沿岸、山谷沟壑、国省道两侧、村民房前屋后随意倾倒堆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现象较为常见,隆务河沿岸多处生活污水溢流直排,相关问题多次交办后未引起重视,排查整治不力,问题反复多发。

一、主要问题

(一)随意倾倒垃圾问题反复多发。2024年9月,督察发现该市隆务河沿岸、国省道两侧等区域存在多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要求立行立改、全面排查整治。10月、11月、12月,督察发现隆务河沿岸垃圾问题依然突出。

(二)污水问题整治不彻底。2024年10月,督察发现该市隆务河沿岸有多处生活污水排放问题,要求强化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推进问题整治。11月、12月“回头看”发现,仍有多处问题未彻底解决。同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部分时段存在溢流情况。

二、原因分析

在全省上下大力开展城乡垃圾污水等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期间,仍存在污水直排、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反映出属地对污水垃圾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履行污水垃圾管理职责不到位。

同仁市正在组织开展垃圾污水问题整治,已完成部分问题整改。下一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督导属地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强化整改举措,提升垃圾污水治理水平。

典型案例3

玛沁县垃圾问题排查整治不到位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玛沁县城区及拉加镇存在多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现象,问题排查整治不到位。

一、主要问题

(一)城区垃圾乱堆乱倒。县城区随意倾倒堆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垃圾死角问题突出,垃圾问题排查整治不够,有些清理后随即反弹。建筑垃圾收集处置能力短板突出,街巷建筑垃圾随处可见。

(二)河道周边垃圾问题突出。拉加镇部分河段沿线存在多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县城格曲河段也存在此类情况。

(三)垃圾填埋场管理不规范。县城第一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不及时,存在外溢情况。拉加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作业不规范,超负荷运行,新建垃圾填埋场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履行不到位。

二、原因分析

在全省上下大力开展城乡垃圾污水等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期间,仍存在垃圾乱堆乱倒等问题,反映出属地对垃圾治理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排查整治不彻底,日常监管不到位。

玛沁县立行立改,已完成部分垃圾问题整治。下一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督导属地强化日常监管巡查,健全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处置长效机制。

典型案例4

青海长源特种硅业有限公司违规倾倒工业废渣私设暗管排污环境问题突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地处互助县的青海长源特种硅业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违规倾倒工业废渣并敷衍整改,私设暗管排污,环境问题突出。

一、主要问题

(一)违规倾倒工业废渣。该企业未按规范要求收集、贮存、处置工业废渣,擅自将大量矿热炉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废渣倾倒至厂区南侧边坡,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二)私设暗管排污。该企业项目环评要求工业循环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督察发现,企业私设2处暗管,将部分工业循环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外环境。

(三)反馈问题敷衍整改。省级专项督察反馈“长源硅业在厂区外南侧河沟内倾倒大量工业废渣”问题,属地在整改方案中明确“及时清理长源硅业厂区外南侧和沟壑内倾倒的工业废渣”。督察发现,该企业未按要求清理处置工业废渣,以覆土复绿敷衍整改,并通过属地的验收销号。

二、原因分析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重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在督察指出问题后仍存侥幸心理,敷衍整改。属地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销号把关不严不实,导致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

海东市生态环境部门已对企业倾倒废渣和私设暗管排污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将违法线索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将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属地督促企业完成废渣清理处置、暗管封堵和场地恢复等整改工作,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下一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督导属地强化监管,确保问题彻底整改。

典型案例5

大柴旦行委涉煤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地处大柴旦行委的青藏铁路物流中心鱼卡站货场、海西星鑫煤业有限公司、瑞隆大煤沟洗煤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鱼卡货场、星鑫煤业、瑞隆公司”)等涉煤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一、主要问题

(一)煤尘污染问题严重。鱼卡货场现有喷淋设施和防风抑尘网抑尘效果较差,燃煤堆放、装卸倒运过程煤尘扬散严重,污染周边环境。星鑫煤业和瑞隆公司将粉状燃煤在场区内露天堆放,在无任何防治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燃煤筛分、装卸和转运作业,煤尘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督察发现,鱼卡货场未按整改方案要求开展煤尘污染问题整改,星鑫煤业未建设“三围一顶”原煤储存仓,瑞隆公司封闭式储煤库建而不用。

(三)环境违法行为多发。鱼卡货场内粉状燃煤露天堆放,运煤车辆未有效落实抑尘防控措施,含煤废水随意排放至周边沟渠。星鑫煤业未办理相关手续,建设运行洗煤设施,废水未有效收集处理。

二、原因分析

相关涉煤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法律意识淡薄,对污染问题视而不见,对整改要求置若罔闻,对违法行为心存侥幸。属地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主动推进不力,有关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致使问题整改滞后。

海西州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有关企业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并作出行政处罚,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正在督促企业整改整治;州纪委监委已对属地和部门有关人员追责问责。下一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持续督导属地强化监管,确保问题彻底整改。

典型案例6

海西化工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地处德令哈市的海西化工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带病运行。

一、主要问题

(一)粉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该企业未严格落实省级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措施和时限要求,整改滞后。建设的“三围一顶”料棚不满足物料堆存需要,大量粉煤灰、石灰石、粘土等原辅料和水泥熟料在场区随意露天堆放,物料传输廊道破损严重,料棚及物料堆放点降尘喷淋设施缺失或损坏,无法正常运行,物料堆放、装卸、转运作业过程粉尘扬散严重。

(二)在线监控设施带病运行。2024年6月以来,该企业在线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一直处于空缺状态,存在参数设置不规范、部分功能缺失、设备验收弄虚作假等问题,致使在线监测数据失真,无法真实反映污染物排放数据。

(三)水泥窑颗粒物超标排放。该企业设备故障频发,仅今年以来,就因预热器损坏、空压机跳停、窑液压挡轮故障等,频繁出现事故性停窑,致使停窑维修和启炉期间颗粒物持续超标排放。未从源头解决超标排放问题,经常以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标识水泥窑“故障/事故”“停运”状态方式规避监管。

二、原因分析

该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淡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未按要求建设和使用有关污染防治设施,环境问题突出。属地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致使有关问题整改滞后;有关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企业环境问题长期存在,未得到有效解决。

德令哈市生态环境部门已督促企业落实粉尘污染防治措施,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升级改造和验收,正在督促企业进行生产工艺、设施技术改造。下一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督导属地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全面完成整改整治。

典型案例7

青海浙杰建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地处尖扎县的青海浙杰建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未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一、主要问题

(一)环境污染突出。该企业私设暗管、溢流管偷排漏排洗砂废水。扬尘防治不到位,破碎筛分工序、皮带输送廊道未按要求采取封闭措施。未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厂区废油桶乱堆乱放,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

(二)生态保护措施落实不力。该企业未严格落实阶梯式开采和“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要求,矿区生态修复不到位,剥离表土、废石弃渣以及破碎产生的污泥堆放至临时场地,排土场设置不规范,未采取围挡、苫盖措施。

二、原因分析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属地有关部门对企业规范开采、生态修复、污染防治监管不到位。

黄南州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企业予以行政处罚,督促完成洗砂废水直排、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皮带输送廊道封闭等问题整改。下一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持续督导属地强化监管,督促企业全面完成问题整治。

典型案例8

国能低碳(海北刚察)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落实相关手续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国能低碳(海北刚察)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千瓦光伏项目未落实相关审批手续,造成生态环境影响。

一、主要问题

(一)未落实相关手续。国能低碳(海北刚察)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千瓦光伏项目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24年7月开工建设,光伏方阵场地和场内道路占用草地和工业用地。

(二)施工建设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企业施工管理不到位,表土剥离不规范,施工现场混乱,施工车辆随意行驶,弃渣堆存不符合相关要求,碾压、侵占草地。

二、原因分析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生态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属地有关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

刚察县已依法查处企业项目建设非法占用天然牧草地行为,正在对违法占用工业用地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督促企业开展有关问题整改。下一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督促属地加大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全面完成问题整治。